(原标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余元 淮南市e租宝案开庭审理)
中金社2017年6月23日消息,6月14日上午,淮南市“e租宝”案在田家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10人参与了旁听,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上海钰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淮南分公司)作为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另案处理)旗下“e租宝”投资理财产品的推广代销公司,以为钰诚集团开展“AP2”资金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名义,进行“e租宝”投资理财产品的推广销售等业务。被告人杭某任淮南分公司总经理;被告人胡某任淮南分公司营业部长;被告人郑某、虞某、孙某分别任淮南分公司营业分部长,该公司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散发宣传单、广告、举办活动、赠送礼品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并承诺9%-14.6%的高额利率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群众投资款经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钰诚集团控制下的账户内,通过POS刷卡的群众投资款转入上海钰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内,两种投资模式的投资款最终都通过钰诚集团的操作打入钰诚集团高管控制下的个人账户内,所吸收存款被钰诚集团用于兑付“e租宝”平台资金、高管挥霍、支付工资、投资、收购股权等,并未开展融资租赁经营活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杭某、胡某、郑某、孙某、虞某作为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5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从2015年1月至12月,该5名被告人作为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共吸收公众存款1.3亿余元,涉及投资人员1557人。
当日下午,另外两件“e租宝”案件也在田家庵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7名被告人作为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共吸收公众存款近4000万元,涉及投资人员800余人,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