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资管深分高管未经资格核准履职 被罚款30万元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8-02-27 13:02:55

和讯网消息 2月26日,深圳银监局公布一批处罚决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因高管未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被深圳银监局罚款3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长城资管深分高管未经资格核准履职 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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