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中泰证券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提到,中泰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制作和发布关于史丹利的研究报告《转型农业服务商,打开成长新空间》过程中,未能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未对引用的重要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核实,导致该研报内容出现重大错误,客观上传播了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二、对部分同一MAC地址或手机委托监控预警事项未及时有效处理。
《决定》称,上述问题反映出中泰证券内部控制不完善。依据规定,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同时要求中泰证券应认真进行整改,于2021年1月15日之前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中泰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