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农商一信贷员帮助他人伪造合同 违规放贷100万逾期无法收回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8-03-20 20:27:06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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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网消息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清支行原信贷员周伟忠明知贷款人的贷款申请不符合条件,仍帮助贷款人伪造购销合同,致使多笔发放的贷款预期至案发时未能归还。周伟忠主动投案,并退赔100万瑞丰农商行钱清支行的损失。周伟忠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5月,周伟忠在担任瑞丰农商行信贷员期间,明知汪某的贷款申请不符合条件,仍帮助汪某伪造购销合同,致使瑞丰农商行钱清支行发放给汪某贷款50万元,贷款已经逾期且至案发时未归还。

2013年6月,周伟忠明知王某的贷款申请不符合条件,仍帮助王某伪造购销合同,且在贷款审核时未仔细审核王某提交的相关资料,使沈某冒名顶替於亚妹作为担保人在贷款资料上签名,致使瑞丰农商行钱清支行发放给王某贷款50万元,贷款已经逾期且至案发时未归还。

2016年6月17日,周伟忠主动向原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周伟忠向法院缴纳现金100万元用于退赔瑞丰农商行钱清支行的损失。依法判处周伟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所退缴的100万元,退赔给瑞丰农商行钱清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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