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是否过两年后就会自动解除,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因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成为失信人,那必须要将义务履行完,才能从失信人名单中解除出来。一日不履行完义务,就将一直留在失信人名单里。因此,所欠债务是必须要偿还的,不能不还。
2.如果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成为失信人,那纳入期限一般就是两年,等两年过去,应当就能从失信人名单中解除出来。
3.如果失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那纳入期限可能不只两年,有可能会延长一到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