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鑫福年金保险产品计划介绍包括投保年龄、保险期间、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保险责任、保单红利、万能账户、责任免除、保单利益演示,具体如下: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2周岁;
2.保险期间:保至10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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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小于等于55周岁,则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为65周岁;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大于55周岁,则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为70周岁;
4.保险责任:
(1)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第6、7个保单年度,则保险公司可给付年交保费*给付比例。给付比例规定是:缴费期限是趸交的为10%、3年交的为30%、5年交的为50%、10年交及以上的为100%;
(2)生存保险金:第8个保单年度开始,至被保险人达到养老金起领年龄前,每年可领取30%基本保额;
(3)养老保险金:被保险人达到养老金起领年龄起,至105周岁为止,被保险人可领取的首次养老金=105%上一年生存保险金,第二次至105周岁期间,每年可领取的养老金=105%上一年养老金。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金可保证给付至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
(4)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起领年龄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起领年龄后、99岁前身故,则可赔付99岁前未领取的养老金总和;若被保险人在99周岁后身故,则不赔;
(5)投保人豁免:若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则可豁免剩余保费,但保障仍旧有效;
5.保单红利: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投保人可以选择将红利转入万能账户获得复利增值,或也可现金领取;
6.万能账户:可附加万能账户,保底年利率2.5%/2.85%,但实际结算利率可达4%-6%;
7.责任免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在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保单利益演示:以30岁男性投保,选择交10年保至105岁,首年保费10万,附加鑫账户(卓越版)保终身,趸交保费10为例,当万能账户利率为保底利率2.85%时,保单第一年的账户价值为10;保单第二年的账户价值为1974;保单第三年的账户价值为7192;保单第四年的账户价值为15835;保单第五年的账户价值为28080;保单第十年的账户价值为38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