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的权利:
1、获得股利的权利。普通股股东在股市支付完债息、优先股股息后,可以获得股利,具体有多少要看公司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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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股持有人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即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3、享有优先认股权。当上市公司增发普通股时,现有股东享有优先购买增发股票的权利,而且认购价还可能低于市价。
4、享有资产分配的权利。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如果没有剩余资产只能作罢。
优先股权利:
1、股息领取优先权,并且股息率固定。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时,优先股先于普通股领取,按照事先约定的股息率领取,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也应照样分派股息。
2、优先股通常是没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的权利的,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在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不过,当开会讨论优先股股东利益时,优先股股东拥有表决权,例如增发优先股,此时优先股持有人享有投票权。
3、享有资产分配的权利。当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优先股是可以优先获得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的,其清偿顺序在普通股之前。
4、优先股不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5、优先股持有人不能退股,但可通过赎回条款将优先股回售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