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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在上市时,没有涨跌幅限制,但是,当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进行临时停牌,其中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设置30%、60%两档停盘指标,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盘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盘中临停期间,股票可以买卖申报,也可以撤销,复牌时会对期间申报的股票进行竞价撮合。
除此之外,新股还存在以下交易规则:
1、实行T+1交易,当天买入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按照市场实时价格进行成交,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主板涨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和科创板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20%。
3、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4、买入的申报价格低于(等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的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的申报价格高于(等于)卖出基准价格的0.98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的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5、沪市主板增加了两类申报方式,分别是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同时允许该申报方式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
总之,对于新股来说,其风险性和收益性较高,投资者在买入时,应该谨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