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动成立专项小组 p2p网贷这7种情况不予备案登记
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2018-04-07 17:38:38

4.存量不合规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不合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单一借款人超限额的业务;

(2)违反《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的业务,如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发放贷款;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的业务;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股权众筹等;

(3)有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合作的业务;

(4)未实现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直接借贷的业务;

(5)其他经整改验收小组认定必须化解完成的不合规业务。

5.相关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提供房地产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等借贷撮合业务,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以及上述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

6.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的机构,如控制和压缩业务规模未完成、借款余额不降反升、业务模式整改未达到规范要求等情况的。

7.其他经整改验收小组认定不予备案的情形。

“未来一年,备案将成为投资人挑选平台的一个重要参考。”盈灿咨询认为,目前多个地区发布了备案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工作表等备案相关细则,在这一轮中,小平台抢先备案的可能性很高,这也为小平台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可能,相反,大平台违规存量业务消化难度较大,如果无法备案,面临的也是被取缔的风险。

整改验收期限

据了解,目前在重庆注册的P2P网贷机构有35家。2018年4月底之前,辖内主要P2P网贷机构完成整改验收,进行备案;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P2P网贷机构,应当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进行备案;对于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个别机构,经市整治办研究同意后,最迟不超过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依法打击取缔

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公安机关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由相关区(县)和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区(县)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对其进行处置,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取缔。(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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