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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工社保个人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为0.50%,另外是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单位按照相应的比例要求进行缴纳的,个人不需要参与缴纳,目前2023年上海市的职工社保缴费基准自为11396元,假设该上海市职工社保参保人是按照11396元进行社保的缴纳的,那么每月需要缴纳的费用为:
养老保险11396×8%=911.68元,医疗保险11396×2%=227.92元,失业保险11396×0.50%=56.98元,总共需要缴纳911.68+227.92+56.82=1196.58元。
上海市职工在入职新的用人单位之后的,如果进单位的首月是进行了满月的工作,那么按照首月全月的工资收入进行社保的缴费,如果在这个单位首月工作没有满足整月的条件,那么就按照这不够完整一个月的实际工资作为参保缴纳基数,不过该职工也可以跟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商议,以完整一个月的工资来作为自己的社保缴纳基数。
社保必须缴纳吗?
职工在入职新单位之后,所处的用人单位是一定要为其进行职工社保的缴纳的,并且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完成社保的增员手续的办理,用人单位为职工所缴纳的社保主要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五个险种,能够为职工的生活和工作中比较特殊的阶段提供相应的保障。在这五个险种中,职工需要参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纳,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额承担的。
职工有权对所处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了解其是否有进行社保的缴纳,缴纳的社保基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断缴的行为,该职员有权向当地的劳保部门申请劳动裁定或者是所处地区的法院申请判决,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社保的一次性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