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相关通知 进一步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7-05-05 08:37:47

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通知》,继续压缩专项转移支付,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推动建立责权明晰、分配合理、管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进一步清理规范的主要任务包括:严格立项审批,各部门申请设立专项转移支付,必须围绕国家和省中心工作,聚焦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突出部门主要职能;严格压缩存量,按照“五个一批”方式(取消一批、整合一批、规范一批、压减一批、改列一批),清理规范存量专项转移支付;严格分配使用,专项转移支付实行“一个(类)专项,一个办法”,原则上采取因素法分配,下放项目审批权,逐步将竞争性领域专项转化为股权投资基金;严格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转移支付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严格评估退出,对政策目标完成、巡视巡查发现重大问题、支持方向重合、绩效评价不合格、设立时间超过5年等专项,经评估论证报批后予以撤销或调整。

“清理规范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绩效、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进一步清理规范,力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逐步适当减少,改变专项转移支付只增不减固化格局,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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