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锦州分行因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违规被罚20万元
中国银监会锦州银监分局20日公布了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锦银监罚决字〔2017〕4号)。
决定书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军,该行存在违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违法违规事实。
锦州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