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有逾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情况才能提取,以长沙为例有10种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以职工家庭为单位,不管是缴存人本人还是其配偶,都可以将本人或者对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资料图)
注意事项: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状态正常,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款,同一套住房限取1次;如果是购房提取要在契税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2年内完成。
2、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也是以职工家庭为单位,可将缴存人本人或者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偿还房贷或者结清房贷,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地和异地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注意事项: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如果是结清贷款需要在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3、无房户支付房租
在长沙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注意事项: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时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提取申请人的借记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
4、住宅增设电梯
缴存人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个人承担费用的,可以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提取本人、配偶,以及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Ⅰ类银行卡、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加装电梯协议书(含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电梯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实际支付加装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5、离职
缴存人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意事项:要求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为账户内全部余额,提取后职工在该公司的公积金账户会注销,到新单位重新开户。
6、退休
缴存人办理退休后,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
注意事项:要求缴存人账户为封存状态,可一次性提取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缴存人的公积金账户。
7、低保
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效一类借记卡,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意事项: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缴存人在婚前成为低保户婚后配偶不能提取,婚后家庭成为低保户的夫妻二人都可以办理低保提取。
8、出境定居
缴存人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意事项:需要缴存人已注销国内户籍或已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账户,且不能再开户缴存。
9、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
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病,符合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认定重大疾病种类;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无过错方),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缴存人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由法定继承人或受赠人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意事项:需要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是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一次性把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同时注销缴存人公积金账户。